题目
A.发明专利权
B.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
C.商标专用权
D.服务标记专用权和原产地标记专用权
第5题
第6题
问:⑴根据我国专利权初步审查制度的要求,对甲乙丙三方申请的发明是否可以授予专利权?
⑵如果本案所涉及的发明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专利局依法应将专利权授予谁?为什么?
第7题
A.申请人可以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PCT国际申请,也可以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
B.国际初步审查程序是PCT国际申请的必经程序
C.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是国际单位对作为国际申请主题的发明是否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D.有些PCT国际申请的主题,如原子核变换方法,即使国际单位经检索认为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也无法在中国获得专利权
第9题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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