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规则
一级建造师考试由四个科目组成,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为总分的60%。
具体来说,《建设工程经济》包括60道单选题和20道多选题,总分值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70道单选题和30道多选题,总分值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70道单选题和30道多选题,总分值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2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和5道案例题,总分值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则分三类。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可以一年内考完四科或两年内考完四科,否则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绩将会被作废。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免考报考人员要在一年内完成剩余两门科目考试,否则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的就业前景是非常好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必备条件,因此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建筑市场对于施工项目经理的需求量也依然很大,因此一级建造师证书对于在建工管理领域取得职业发展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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