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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董秘资格考试判断题专项训练(三)

来源: 上学吧董秘资格证题库发布时间:2021-11-01

董秘资格证是董秘所需要具体的资格证书,董秘一般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通过培训班的形式进行培训以及考试审核,考试形式为闭卷。上学吧董秘资格证题库对不同地方的题目进行了针对性的整理和编辑,相信在经过不断地刷题练习,您肯定是会有收获的,上学吧题库希望可以在考证的途中助您一臂之力。现在就点击安装APP刷题。以下为试卷的详细内容: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50小题,每小题2分,共100分)参考答案见试卷末尾

1、投资者最近六个月内曾因异常交易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其再次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从重、加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

2、挂牌公司近期要进行利润分配,又要进行定向发行,若权益分派对象不包含定向发行的股东,则应先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再办理权益分派业务。

3、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在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4、经全国股转公司反馈,发行人修改申请文件的,发行人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后,无需更新披露修改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

5、2017年6月1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总股本3000万元,根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显示,甲公司共有165名股东,会议当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共85人,持有有表决权股票2000万股,会议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过投票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500万股同意此议案,此议案最终未获通过。

6、挂牌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应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在要约收购中,公众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8、关联方向挂牌公司提供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挂牌公司对此以不动产进行担保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9、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10、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

11、挂牌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或者方案论证的,挂牌公司应当立即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停牌。

12、主办券商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信息披露系统报送端报送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文件时,应遵循“一一对应”原则,即对于每一公告应选择一个与之对应的公告类别。

13、挂牌公司拟将部分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以股份形式派发给股东的,属于送红股。

14、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由业务部门向监管对象发送自律监管措施处罚事前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关注的问题,对其进行警示,提醒其尽快改进。

15、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16、除《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外,挂牌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设定监事会职权。

17、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的锁定期内,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不得进行转让。

18、挂牌公司A2018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5000万元,净资产4000万元,2019年拟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经审计账面值2800万元,交易价格32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9、全国股转公司或业务部门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可以综合考虑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情况。

20、某创新层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A因操纵公司的股价,被中国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被调出创新层。

21、公司在相关安排中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时间间隔除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当不少于10个转让日。

22、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应当最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公告。

23、监管对象有权在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申辩。

24、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应当向监管对象说明违规事实、拟实施的纪律处分及其适用理由、适用规则,并告知其有权在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申辩。

2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6、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监事会承担。

27、挂牌公司应当做好证券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28、发行人股票定向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应当在《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

29、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发行人具有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该安排应当平稳运行至少12个月,且相关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符合有关规定。

30、公司预计在重组暂停转让后4个月内仍无法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的,应当在原定恢复转让期限届满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延期恢复转让的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且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后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

31、挂牌公司董监高买入的股票,可以每年年初集中一次办理股票限售。

32、公开发行对象应当为已开通创新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33、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报送全国股转系统并披露。

34、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发布前已经存在的持股平台,可以再参与发行人的股票定向发行。

35、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6、精选层挂牌公司最一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全国股转公司应当定期将其调出精选层。

37、某公司A控股另一公司B,基于公司战略考虑,A拟将B持有的某挂牌公司股票一次性转让回母公司A,此转让可以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办理。

38、公众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不论其是否实际知情,所有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认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39、股东大会决议涉及本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且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相关议案的,挂牌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事项未审议通过的原因及相关具体安排,无需单独披露临时公告说明相关事项。

40、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定向发行事项,如需终止,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确定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1、非上市公众公司预计证券暂停转让日距离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召开不足10个转让日的,应当在申请暂停转让的同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文件。

42、全国股转系统执行挂牌公司申请文件申报即披露、即担责的制度,发现申报不实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提请中国证监会查处。

43、出于便于决策等考量,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调阅或要求挂牌公司向其报告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44、精选层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

45、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定向发行股票,标的资产涉及资产审计、评估的,资产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最晚和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

46、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对象不包括律师事务所、收购人、破产管理人。

47、关联方向挂牌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持平,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48、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应及时披露进入精选层的提示性公告。

49、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50、摘牌也就意味着挂牌公司完成了股份在中国结算的退出登记。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对 2 错 3 对 4 错 5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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