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资格证是董秘所需要具体的资格证书,董秘一般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通过培训班的形式进行培训以及考试审核,考试形式为闭卷。上学吧董秘资格证题库对不同地方的题目进行了针对性的整理和编辑,相信在经过不断地刷题练习,您肯定是会有收获的,上学吧题库希望可以在考证的途中助您一臂之力。现在就点击安装APP刷题。以下为试卷的详细内容:
一、判断题参考答案见试卷末尾
1、全国股转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挂牌公司申请定向发行核准时所需提交的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如有)的财务报告应当是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3、股票依法不再具备挂牌条件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挂牌交易,予以摘牌。
4、挂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是《公司治理规则》所称“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
5、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
6、挂牌公司未按《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
7、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交易日的9:30开始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
8、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实施的自律监管措施包括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说明。
9、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应当对相关具体安排作出明确规定。
10、投资者触发权益变动披露要求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当日,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股票。
11、投资者限价委托主办券商买入股票,为争取成交机会,主办券商可以比投资者委托的价格高的价格买入股票。
12、挂牌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董事会召开后2个交易日内,按《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披露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3、创新层挂牌公司披露的异常波动公告,应当包括董事会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常波动期间是否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14、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全部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5、创新层公司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的内可以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有关事项。
16、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纪律处分委员会的纪律处分审议意见,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向监管对象发送纪律处分决定书。
17、创新层挂牌公司未能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的,应当被调出创新层。
18、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9、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应当满足“设立董事会秘书,且其已取得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20、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时,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次日即可再行交易。
21、某挂牌公司的股票采用做市交易,2018年仅通过市值条件进入创新层,该公司2019年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全国股转公司应当将其调整出创新层。
22、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暂停交易前六个月不存在交易记录的,公司不需要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但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暂停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交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情况的书面说明。
23、精选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预计在会计年度次年3、4月份披露的,或者预计年度业绩无法保密的,应当于会计年度次年的1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24、股份限售登记业务不能和权益分派业务同时办理,但是新增股份登记业务可以与权益分派业务同时办理。
25、如挂牌公司在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披露最新一期定期报告,其分配金额可超过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可供分配利润。
26、投资者买卖股票成交的,应当按规定向代理股票买卖的主办券商交纳佣金。同时,主办券商应当按规定向全国股转系统交纳交易经手费及其他费用。
27、某挂牌公司2020年11月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2021年完成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以最新财务数据为依据不再满足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财务条件,不影响其进入精选层。
28、挂牌公司应及时将承诺人承诺事项在信息披露平台专区予以披露。
29、主办券商之间、主办券商和客户之间发生交易纠纷,相关主办券商应当记录有关情况,以备全国股转公司查阅。
30、要约收购期限自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之日起开始计算,但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期限自本次收购的批准情况披露之日起开始计算。
31、董事会召开次数没有上限要求。
32、挂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收购人如为法人,应在收购报告书中披露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34、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可以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0%。
3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司可自行编制相应公告,并在信息披露文件报送端上传公告。
36、投资者参与股票公开发行,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37、由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申请人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申请文件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申请人应当披露。
38、挂牌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的,将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9、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定向发行事项,如需终止,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0、挂牌公司A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9000万元,净资产5000万元,拟购买的B公司30%的股权,未取得控股权,交易价格为2000万元,B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3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1、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在认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下,可以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42、投资者不得通过委托他人持股等方式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43、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定期层级调整工作每年只有一次,不得增加。
44、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45、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46、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机构按照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受理顺序开始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通过审查系统发出首轮审查问询。
47、竞价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全国股转公司还应当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48、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的,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49、精选层挂牌公司最一年期末净资产为1元,全国股转公司应当定期将其调出精选层。
5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章程应当载明公司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具体安排。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对 2 对 3 对 4 对 5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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